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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4-10-14   作者: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阅读: 210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筑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与年度任务
    (一)发展目标。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到2015年,基本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其中合肥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建成数个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建成9座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其中合肥市达到50%。建筑密闭、环境保护、高效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开展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简易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等工作。
    (二)年度任务。2011年,建成1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012年,建成16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013年,建成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16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2014年,建成15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2015年,建成数个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建成9座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市、县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其中合肥市达到50%。
    二、工作重点
    (三)加强规划引领。各市、县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抓紧编制完成“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规划。规划编制要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卫专项规划和近期建筑计划。规划中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筑活动。
    (四)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各市、县要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等作为基础设施建筑的重点,学习借鉴省内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筑、运营经验,结合实际,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土地供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做到规划设计一步到位、征地一次完成、分期组织实施。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筑施工管理,落实各项建筑监管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提高垃圾处理水平。推广清洁水电和原料,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创大红鹰188070.COm作,逐步提高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做好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升级改造,推广使用压缩收运设备,解决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提高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快对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生活垃圾的清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筑,建立完善工作督察巡视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定期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
    (六)深化环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各市、县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事、政企、事企分开和管干分离的环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收费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作业服务。
    (七)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市、县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护理、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协调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省住房城乡建筑厅厅长为副召集人,省委宣传部、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劳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物价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筑厅。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责任,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分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省政府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和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对各雷火电竞app官方下载府节能减排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按期完成任务的通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实行挂牌督办、黄牌警告和问责,必要时采取规划、环境保护等限批措施。
    (九)加大资金投入。各市、县要充分利用“十二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支持。各市、县要整合城市维护建筑税、土地出让净收益等资金,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与运营特许经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和运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多渠道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与管理资金。
    (十)明确部门职责。省住房城乡建筑厅负责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负责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建立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牵头组织考核工作,核发由省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负责工程建筑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项目环评审查、审批和验收,做好工程排污达标监管工作;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环节审批的指导,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会同省住房城乡建筑厅、省环境保护厅编制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十二五”规划;牵头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协调综合性政策。省监察厅配合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区和部门进行效能督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省财政厅负责研究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项目用地审核、报批,优先安排省级立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督促地方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省商务厅负责城市生活垃圾中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省物价局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并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劳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栏作用,利用环境日、科普周等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营造全社会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筑等重点工作任务分年度实施计划表(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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